普法问答
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还能翻盘吗?
律师解答Answer
如果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是可以通过刑事申诉这一法定救济途径尝试维护权益的,但申诉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需要符合法定情形才有可能得到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我是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幸坤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3年,在此建议:当事人准备刑事申诉时,一定要围绕上述法定情形收集整理新证据或者梳理原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准备规范的申诉材料,不要超出法定的申诉期限提出(一般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符合法定特殊情形的除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