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问答

被人故意伤害了,对方不肯赔钱,我怎么去刑事控告?

2026-09-10 0 浏览

律师解答Answer

朱幸坤律师

首先,你需要先固定你遭受不法侵害的相关证据,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实务建议

你需要提前准备好控告材料,包括你本人的身份材料、能证明对方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证据(比如伤情鉴定报告、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写明案件事实和控告请求的刑事控告书,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提交控告。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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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幸坤
朱幸坤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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