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职务侵占

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上海保险领域涉案 上诉后维持原判十五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6-09-02 109 浏览

裁判摘要

核心法律概念: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属金融领域职务类及涉众型经济犯罪。适用情形:安邦保险(现大家人寿保险)原董事长吴某,因超额销售保险产品及合规经营问题,涉嫌实施集资诈骗、职务侵占行为,案涉关联本金2000余亿元,系近年保险领域重大影响案件。法律后果:吴某被上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上诉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简介】
吴某系安邦保险公司(现大家人寿保险)的董事长,2017年,因超额销售保险产品及合规经营问题,涉嫌集资诈骗犯罪,以及职务侵占犯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2018年5月,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处吴某构成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吴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办理过程】
朱幸坤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接受吴某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刑事执行程序中的代理工作,以及相关联的数个民事诉讼案件,案涉本金金额2000余亿元。这是近年来保险领域影响最大的案件之一。

裁判结果

吴某构成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数百亿元。

朱幸坤
朱幸坤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朱幸坤律师审核发布,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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