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犯罪
挪用资金罪上市公司高管涉案 经辩护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裁判摘要
【基本案情】核心法律概念:挪用资金罪、违规信息披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情形:上市公司康得新2019年因无法偿还到期银行借款被债权人起诉并公告,与其此前披露的账户近百亿收益不符引发市场反响,监管介入后查实其母公司康得集团及关联方挪用公司资金、违规信息披露且金额特别巨大,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立案侦查,董事长钟某涉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律后果:钟某委托律师后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2019年,上市公司康得新因无法偿还到期银行借款,而被债权人提起诉讼,并予以公告,这引发了市场巨大反响,因为此前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账户收益近百亿元。后引发监管部门介入,发现上市公司康得新母公司康得集团及关联公司存在挪用该公司资金,以及违规信息披露等问题,金额特别巨大,涉嫌犯罪,并移交犯罪线索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办理过程】
朱幸坤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法律规定,至看守所会见钟某,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经公安机关决定,2019年8月,对钟某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裁判结果
公安机关决定对钟某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律师观点Lawyer's View
我是朱幸坤,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案中接受犯罪嫌疑人钟某委托,担任其侦查阶段的刑事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梳理核心争议,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就本案适用强制措施的必要性进行沟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最终公安机关未批准逮捕,对钟某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案件处理争取了有利空间。作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十余年的律师,我始终认为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沟通,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