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日常经济往来与纠纷被控告诈骗,如何争取不予立案

2026-09-08 42 浏览

本案中情侣交往分手签订补偿赠与协议后,过错方以对方涉嫌诈骗刑事控告,本律师介入后梳理证据、提交辩护意见,促成和解最终公安机关认定属民事纠纷,作出不予刑事立案决定。本文梳理本案核心争议,分享同类纠纷应对要点。

案情回顾

黄某与控告人原是情侣关系,交往过程中控告人存在暴力、出轨等过错,双方协商分手后,黄某与控告人及家属签订了赠与补偿协议,约定控告人向黄某支付一笔分手补偿款。之后控告人主张该款项用途与约定不符,以黄某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我接受黄某委托后,介入本案处理。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情侣分手后签订的赠与补偿协议引发的争议,究竟属于民事纠纷还是构成刑事诈骗,是否应当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控告人主张黄某虚构款项用途骗取补偿,构成诈骗;我方认为案涉争议本质是分手补偿后的履行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不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解读: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核心界限

我在代理本案后,首先梳理了全案证据,重点围绕赠与补偿协议签订的背景、过程以及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整理了完整的证据链。刑事诈骗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骗取行为,本案完全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来看,案涉赠与补偿协议是双方及家属当面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内容清晰明确,不存在黄某虚构事实骗取补偿款的情况。签订协议时,控告人对双方交往情况、补偿原因都完全知情,是基于自身过错自愿支付补偿,不存在被骗的前提。即便后续对款项用途有争议,也属于民事合同履行争议,不应当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我根据梳理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促成双方就补偿款争议进行和解协商,最终取得了控告人谅解,控告人撤回了刑事控告。公安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

同类纠纷实务提示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情况,被对方以诈骗为由刑事控告,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应对:

  • 第一时间整理完整证据,包括双方交往记录、协商过程记录、补偿协议文本等,尽快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向办案机关说明案件性质,避免案件被刑事立案。
  • 在争取办案机关同意的情况下,可主动与对方协商和解,不要擅自与对方接触,避免再次陷入其他不利指控;如果能就争议内容达成一致,可以争取对方撤回控告,大幅降低案件被刑事立案的风险。
  • 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不要轻易认可对方“诈骗”的定性,积极主张案件属于民事争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即可。
  •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不要心存侥幸,尽快配合律师开展辩护工作,抓住侦查阶段的黄金时间争取撤销案件。
朱幸坤
朱幸坤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朱幸坤律师审核发布,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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