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处理?不批捕案例解读
本文分析一起因工作矛盾互殴致人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介绍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未果后,于审查逮捕阶段推动刑事和解,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的办案思路。给遭遇同类情况的当事人及家属分析关键点和应对方法。
案情回顾:因工作言语矛盾互殴致人轻伤被刑拘
我近期办理了这起发生在北京海淀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姚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技术员工,因为工作沟通上的言语分歧和同事发生争执,双方情绪失控升级为互殴,姚某失手致对方鼻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姚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姚某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我作为姚某的辩护律师介入案件。这是很多因日常矛盾引发故意伤害案件的典型开端,很多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完全慌了手脚。
争议焦点:致人轻伤一定批捕羁押吗?
本案到了审查批捕阶段,核心争议非常明确:姚某已经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是不是一定要被批准逮捕、继续羁押?
姚某本人没有前科劣迹,此次案发也是一时冲动,事后非常后悔,一直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且受害人有言语辱骂的过错在先。对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当事人自愿认罪悔罪、愿意和解的,存在不批捕的法律空间。我接受委托后核心工作目标就是争取不批准逮捕的结果。
律师解读:抓住审查批捕阶段的和解关键
介入案件后,我首先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是因为案件刚发生,双方还没有就赔偿达成一致,公安机关没有准许取保候审申请。我没有因此放弃,转而为审查逮捕阶段的工作做准备。
我主动联系被害方,反复沟通赔偿方案,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刑事和解协议,姚某按照协议支付了赔偿款,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在审查逮捕阶段,我把刑事和解材料、无逮捕必要的法律意见一并提交给检察机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我的意见,结合姚某认罪悔罪、达成刑事和解的情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姚某随即被取保候审,没有被逮捕羁押。
实务提示:遇到同类情况可以参考这些做法
- 第一,发生冲突致人轻伤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也不要过度恐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犯罪,及时介入争取宽大处理是最优选择。
- 第二,积极推动刑事和解,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是争取不批捕、从轻处理的核心情节。即使侦查阶段没能和解,审查逮捕阶段依然有机会。
- 第三,不要忽视审查批捕阶段律师辩护的作用,律师可以针对无逮捕必要向检察机关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检察机关会认真审查律师意见。
- 第四,如果已经达成和解,要及时把和解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这是证明当事人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降低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