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逮捕阶段 辩护律师能做什么

2026-09-08 26 浏览

本文结合金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解读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律定性,分析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的工作要点,给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当事人及家属提供实务建议。

案情回顾

当事人金某在未取得某知名品牌床上用品合法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标注该品牌标识并对外销售该品牌床上用品。品牌方发现后,以金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提出刑事控告,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并将金某抓获归案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金某被拘留后,其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我作为辩护律师介入案件。我第一时间安排会见金某了解案件细节,向公安机关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又向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了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家纺品牌注册商标权的刑事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策略选择。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不是行为定性问题——金某自认确实未取得品牌方的使用许可,客观上也实施了生产销售标注该品牌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核心争议是:金某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有没有必要对金某采取逮捕这一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辩护律师的核心工作就是向检察机关提出不应当对金某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争取取保候审的结果。

本律师对本案的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金某在同一种商品(床上用品)上使用与品牌方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未经品牌方许可,已经满足了该罪名的客观构成要件。如果销售金额或者违法所得达到立案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的核心作用是向检察官提出影响逮捕必要性的事实和理由。我介入本案后,通过会见金某核实了案件细节,收集到金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愿意退出违法所得、主观恶性较小等一系列可以不逮捕的情节,审查逮捕阶段是当事人争取人身自由的关键窗口期,律师必须尽可能把所有有利情节充分呈现给检察官。虽然本案最终还是作出了逮捕决定,但不代表我们的工作没有意义——这些辩护意见都会为后续的审判阶段争取从轻处罚打下基础。

同类问题实务提示

  • 如果家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是最关键的第一步,只有律师能进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家属自己无法接触当事人,盲目等待只会错过最佳辩护时机。

  • 刑事拘留后最长37天就会出逮捕结果,这3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期,律师会在这个阶段根据案件情况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在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官提出不逮捕的专业意见。

  • 如果确实存在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要抗拒到案,主动配合调查、积极赔偿品牌方损失、取得品牌方谅解,是争取不批捕、从轻处罚的重要有利情节。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故意犯罪,如果确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权,要及时向律师说明细节,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提出相应的辩护主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朱幸坤
朱幸坤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朱幸坤律师审核发布,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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